凯发真人网上娱乐网址

当前位置: > 凯发真人网上娱乐网址 >

启迪之星政策快递第103期【政策快递】

时间:2024-01-09 13:51    作者:admin     点击:

  关于开展2022年1-6月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2〕97号)

  关于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老旧厂房更新利用奖励政策的补充通知

  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12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京科创发〔2022〕81号)

  关于启动2022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科高发〔2022〕117号)

  关于征集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合作服务商及2022年度中小企业服务券产品的通知

  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开展“2022北京消费季”促消费活动的通知(京商消促字〔2022〕7号)

  关于印发《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自由便利专项提升方案》的通知(京商资发字〔2022〕6号)

  关于发布《北京市文化产业“助企纾困”政策清单》和《北京市文化产业“助企纾困”金融产品清单》的通知

  关于开展电子认证服务合规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183号)

  1. 企业为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支持条件的注册在北京市其他区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参照执行;

  2. 企业应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

  3.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北京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函;

  支持企业在北京区域性股权市场(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

  依据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2022年度遴选对象主要是钢铁、石油炼制、乙烯、啤酒等重点行业企业(详见附件1),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按照企业、园区自愿参与原则,于8月15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分类填报申请报告(附件2、3),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关于开展2022年1-6月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奖补资金支持对象为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中及时、全面、准确填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相关数据信息、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综合费率的北京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重点支持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领域引导性强、效果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特别是对直接服务小微企业且取费较低的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奖补力度。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且在北京地区注册、生产和经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房地产、金融服务行业和投资(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等企业除外。

  本次奖补资金采取差额补贴的方式,对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2年1-6月在京开展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并合理预期2022年全年贷款金额不超1000万元、年化融资担保综合费率(含担保费、评审费等)不超过2%(含)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贴;对我市融资再担保机构2022年1-6月在京开展单户贷款500万元(含)以下、按承担风险责任金额计算的年化再担保费率不超过0.3%(含)的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和单户500万元到1000万元(含)、按承担风险责任金额计算的年化再担保费率不超过0.5%(含)的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给予补贴。

  1. 对餐饮、零售、住宿、交通运输行业的小微企业2022年新申请的银行贷款,由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的融资担保业务,按0.5%的年化费率收取综合融资担保费。

  2. 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符合支持范围的餐饮、零售、住宿、交通运输行业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年化综合融资担保费率补足至2%,补贴上限最高为1.5%(视同完成退费的,补贴上限最高为1%)。

  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2〕97号)

  与本市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可参加本市职称评价。

  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价。

  近1年在北京市舞台影视、美术、动漫游戏、文学创作、工艺美术等专业领域工作、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文艺家协会或行业协会推荐,可参加艺术、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价。

  以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导向,开展细胞治疗药物、基因治疗药物的临床前或临床研究。

  以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导向,开展创新化学小分子药、生物大分子药的临床前早期成药性研究、临床前或临床研究。

  针对中医药优势病种,开展I类创新中药、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品种临床前或临床研究。

  申报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更新本单位信息后,通知申报人登录系统并绑定单位,选择对应的申报类型,完成实施方案(盖章扫描成PDF版)、财政经费预算支出计划及概算及技术申报书(上传到其他附件)填写并上传,同时上传申报课题所需的研究基础及成果等其他证明性材料。

  关于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老旧厂房更新利用奖励政策的补充通知

  鼓励在京企业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利用工业腾退空间、老旧厂房开展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对《北京市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台账》空间中引入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竣工、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按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此政策申报时间延长至2022年8月31日,其余要求及申报途径见《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

  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124号)

  规划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贸易服务平台。以文化和旅游贸易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服务,引领和服务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打造一批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势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推动文化和旅游贸易融合互促发展,促进文化贸易规模增长和结构优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基地申报主体为地市级人民政府(含副省级)。由省级文化和旅政部门商本级商务主管部门确定本行政区申报主体,经省级人民政府推荐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申报主体不超过1个。原文化部命名的上海、北京、深圳3家基地按照本次申报要求,提交申报复核材料(不占所在地方名额)。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京科创发〔2022〕81号)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68号)要求,做好我市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企业登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登录办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进行。

  关于启动2022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科高发〔2022〕117号)

  1. 企业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

  3.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关于征集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合作服务商及2022年度中小企业服务券产品的通知

  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开展“2022北京消费季”促消费活动的通知(京商消促字〔2022〕7号)

  适用领域: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2022年第一、二、三、四季度支持项目,分别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7月25日、2022年10月25日、2023年1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属地商务主管部门。

  城市商业综合体,指以区域为中心,以购物中心为主导,融合商业零售、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等多项城市主要功能活动,面向各类消费人群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大型建筑综合体。

  限额以上线下零售企业(应有线验门店或销售门店),统计限额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主要采用自荐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今日申报-202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通知-立即申报”入口,通过自荐入口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自荐成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为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每季度认定。每季度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

  自荐条件分为基本条件、经营条件、创新能力、专业化程度、精细化程度、其他专项条件六类,符合基本条件的即具有申报资格,其余五类条件将根据企业填报具体情况,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

  其中,基本条件需全部符合,经营条件需满足其一,各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官网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自由便利专项提升方案》的通知(京商资发字〔2022〕6号)

  关于发布《北京市文化产业“助企纾困”政策清单》和《北京市文化产业“助企纾困”金融产品清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全面助力文化企业抗击疫情,纾困解难,促进发展,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会同相关单位,形成了《北京市文化产业“助企纾困”政策清单》(以下简称《政策清单》)、《北京市文化产业“助企纾困”金融产品清单》(以下简称《产品清单》),现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电子认证服务合规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183号)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咨询中心